近代社會對於勞動基準法非常看重,不管你是老闆雇主,還是受雇員工,都一定要花時間看懂勞基法規範,才能保障自己權益!本文將帶你5分鐘看懂勞基法!
勞基法是什麼?
勞基法是勞動基準法的簡稱,是一部規定勞動條件最低標準,保障勞工權益,加強勞雇關係,促進社會與經濟發展的法律。它適用於農、林、漁、牧業、礦業、製造業、營造業等各種事業的勞雇關係,以及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的事業。它包含了勞動契約、工作時間、休息與休假、工資、兒童及少年工作禁止及保護、女工工作禁止及保護、勞動安全衛生、勞工教育訓練等方面的規定。
勞基法特休假規範
特休假是什麼
總結來講,特休假是勞工在同一雇主或事業單位,繼續工作滿一定期間後,所享有的全薪休假。
特休假的目的是讓勞工有足夠的休息時間,以維持身心健康,提升工作效率,並增進勞雇關係。特休假的天數,依勞工在該企業累積的年資而定,勞基法規定了最低標準。特休假的期日,由勞工排定之,但雇主基於企業經營上的急迫需求或勞工因個人因素,得與他方協商調整。特休假因年度終結或契約終止而未休之日數,雇主應發給工資。
勞基法特休計算方式
特休假的天數,依勞工在該企業累積的年資而定,勞基法規定的最低標準如下:
- 到職6個月以上但未滿1年者,在這6個月到1年的期間有3日的特休
- 工作滿第1年:7日
- 工作滿第2年:10日
- 工作滿第3年:14日
- 工作滿第4年:14日
- 工作滿第5年:15日
- 工作滿第6年至第9年:每年15日
- 工作滿第10年:16日
- 工作滿第11年至第19年:每一年加給1日,至25日為止
- 工作滿第20年至第24年:每一年加給1日,至30日為止
- 工作滿第25年以上:30日
⚠️特休假的期日,由勞工排定之。但雇主基於企業經營上的急迫需求或勞工因個人因素,得與他方協商調整。
雇主應於勞工符合特別休假的條件時,告知勞工排定特別休假。雇主也應將勞工每年特別休假的期日及未休的日數⚠️所發給的工資數額,記載於勞工工資清冊,並每年定期以書面通知勞工。
⚠️勞工的特別休假,因年度終結或契約終止而未休之日數,雇主應發給工資。但未休之日數,經勞雇雙方協商遞延至次一年度實施者,則不在此限。
勞基法離職規範
離職是指勞工與雇主終止勞動契約的行為,勞基法對於離職有以下幾點規範:
勞工離職
勞工離職時,應依照勞動契約的類型和工作年資,提前一定期間預告雇主。不定期契約的勞工,預告期間依照第16條第1項規定,分別為10天、20天或30天。定期契約的勞工,如果契約期限超過3年,則預告期間為30天。如果勞工沒有事先預告離職,雇主可以依民法向勞工請求損害賠償。
雇主終止勞動契約
雇主終止勞動契約時,應有正當理由,並依照第16條第2項規定,提前一定期間預告勞工。預告期間與勞工相同,分別為10天、20天或30天。如果雇主沒有事先預告終止契約,則應依照第17條規定,支付勞工相當於預告期間之平均工資。
勞基法還規定了一些保護措施,讓雇主不能隨意終止契約。例如,第13條規定了在停止工作期間或醫療期間的勞工不能被解僱;第15-1條規定了雇主不能與勞工為最低服務年限之約定;第9-1條規定了雇主不能與勞工為離職後競業禁止之約定2
其他特殊情況
勞基法也規定了一些特殊情況,讓雇主或勞工可以不經預告就終止契約。例如,第11條規定了雇主因歇業、虧損、不可抗力等原因可以不預告終止契約;第12條規定了勞工因違反契約、曠工、暴力等行為讓雇主可以不預告終止契約;第14條規定了勞工因受到暴力、侮辱、危害健康等情況可以不預告終止契約。
勞基法加班規範
加班的定義
- 勞工的正常工作時間,每日不得超過8小時,每週不得超過40小時
- 雇主要使勞工延長工作時間,必須經過工會或勞資會議的同意
- 勞工的延長工作時間,每日連同正常工作時間不得超過12小時,每月不得超過46小時。但有特殊情況的,可以延長到每月54小時,每三個月不得超過138小時。
加班費計算
平日延長工時
- 延長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,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三分之一以上
- 再延長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,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三分之二以上
- 依法令規定或因天災、事變或突發事件而延長工作時間者,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倍發給
休息日或國定假日延長工時
- 休息日或國定假日工作在二小時以內者,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另再加給一又三分之一以上
- 工作二小時後再繼續工作者,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另再加給一又三分之二以上
勞基法薪資規範
根據勞動基準法第21條,工資是由勞僱雙方議定,但不得低於基本工資。基本工資是指勞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內所得之報酬,不包括延長工作時間、休假日及例假工作加給工資。基本工資又分為月薪和時薪,分別適用於按月或按時計酬的勞工。
勞動部每年會依據經濟情況、物價變動、平均薪資水準等因素,調整基本工資的數額。若雇主未依法給付基本工資,將違反勞動基準法,可處新臺幣二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。若勞工發現自己的工資低於基本工資,可向勞動部或地方主管機關申訴或檢舉。
勞基法最低薪資
2023年的目前,基本工資月薪由目前的25,250元調升至26,400元,調幅為4.56%。
勞基法時薪
2023年的目前,時薪由目前的168元調升至176元,調幅為4.8%。
勞基法喪假與病假規範
勞工請假規則第9條規定,雇主不得因勞工請婚假、喪假、公傷病假及公假,扣發全勤獎金;勞工因妊娠未滿三個月流產未請產假,而請普通傷病假者,亦同。
勞基法喪假
勞工請假規則第3條規定,勞工因親屬喪亡者,依親屬關係不同,給予3日、6日或8日的喪假,工資照給。
勞基法病假
勞工請假規則第4條規定,勞工因普通傷害、疾病或生理原因必須治療或休養者,得在一定範圍內請普通傷病假。未住院者,一年內合計不得超過30日;住院者,二年內合計不得超過一年;未住院傷病假與住院傷病假二年內合計不得超過一年。普通傷病假一年內未超過30日部分,工資折半發給。